發佈時間:2025/12/23 05:56
依據「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第3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文件之一者,認定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一、曾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一年以上之證明。
二、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之課程上課總時數或累計時數達一定時間以上之證明。
三、參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合格之證明。
本府教育局有開立72小時相關認證時數課程如下:
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新住民班、普通班):
本課程每年辦理2期,第1期約於3至7月,第2期於8至12月辦理;每期授課72節。課程表可至本局官網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桃園市南區新住民學習中心http://ticfl.tyc.edu.tw/newarrivals/「最新消息」、桃園市北區新住民學習中心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65225824144了解,或可洽本局終身學習科:03-3322101#7470,結業後即可取得認證時數證明。
國民中小學進修部:
國民中小學進修部為學年制,配合學校上學期為9月開學,下學期為2月開學,開課學校可至本局官網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或可洽本局終身學習科:03-3322101#7470,上課可取得認證時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