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者登錄(非登不可)字號申請及年度確認

發佈時間:2025/12/23 06:02


(一)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食品業者完成登錄後,應於每年申報確認登錄內容。登錄內容如有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錄。
(二)登錄方式:使用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等卡片,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http:// fadenbook.fda.gov.tw )」進行登錄及資料確認,相關操作手冊可至該網站首頁下方「系統使用手冊-食品」或至本府衛生局網站首頁>便民服務>新住民專區(https://dph.tycg.gov.tw/cp.aspx?n=22534)設置之簡易翻譯說明下載參考。
(三)如有登錄平台操作問題可洽系統操作暨登錄制度諮詢專線(0809-080-209)」與客服信箱(cs9280@tradevan.com.tw)。